施工设备✿★★。优游平台-优游平台注册-优游国际平台【官方网站】重工集团✿★★,优游平台-优游国际平台注册✿★★,优游国际优游平台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✿★★,2024年7月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(更正后)✿★★,根据相关公告✿★★,你公司
1.未及时披露新增资金占用事项✿★★。根据公司公告✿★★,2023年火龙骑士动画片✿★★,你公司控股股东✿★★、实际控制人胡魁通过关联方沈阳宏强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宏强机电)新增占用公司资金87,542,583.33元优游国际平台注册优游国际平台注册✿★★,减少占用公司资金76,542,583.33元✿★★。截至2023年末✿★★,宏强机电占用公司资金余额156,795,183.21元✿★★。通过关联方辽宁万兴达特种漆包线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万兴达)新增占用公司资金14,755,026.33元✿★★。截至2023年末✿★★,万兴达占用公司资金余额14,755,026.33元✿★★。综上✿★★,截至2023年末✿★★,你公司控股股东优游国际平台注册✿★★、实际控制人胡魁通过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71,550.209.54元✿★★,占2023年期末净资产的33.45%✿★★。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火龙骑士动画片✿★★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二十一条第一款✿★★、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✿★★。
2.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火龙骑士动画片✿★★。根据公司公告✿★★,你公司为万兴达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309,380,000元✿★★。其中✿★★,你公司2021年6月为万兴达47,500,000元借款提供担保火龙骑士动画片✿★★,担保期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✿★★,截至2023年末担保余额47,500,000元✿★★;你公司为万兴达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累计262,020,000元借款提供担保✿★★,借款期限为12个月✿★★,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✿★★,截至2023年末担保余额为261,880,000元火龙骑士动画片优游国际平台注册✿★★。同时优游国际平台注册优游国际平台注册✿★★,你公司为辽宁博际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票据✿★★、保证合同等提供20,000,000元最高额保证担保✿★★,担保期限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✿★★,截至2023年末担保余额为16,950,000元✿★★。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26,330,000元✿★★,占2023年期末净资产的63.63%✿★★。你公司对上述担保承担连带责任✿★★。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✿★★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4号)第二十五条第一款✿★★、第二款第三项和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96号)第二十五条的规定✿★★。
3.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✿★★、仲裁事项✿★★。根据公司公告✿★★,你公司2023年作为被告/被申请人发生的诉讼✿★★、仲裁事项的累计金额445,643,499.44元✿★★,占2023年期末净资产86.9%✿★★。你公司未对其中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✿★★,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%以上诉讼事项进行及时披露✿★★。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✿★★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二十一条第一款✿★★、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✿★★。
1.2024年1月至6月✿★★,你公司控股股东✿★★、实控人胡魁通过万兴达新增资金占用300万元优游国际平台注册✿★★,通过宏强机电新增资金占用3,111.5万元✿★★。截至目前✿★★,公司尚未对该事项进行披露✿★★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二十一条第一款✿★★、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✿★★。
2.公司实控人胡魁因涉嫌挪用资金被辽阳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✿★★,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辽阳县公安局《调取证据通知书》并调取相关材料火龙骑士动画片火龙骑士动画片优游国际平台注册✿★★。截至目前✿★★,公司尚未披露前述立案相关情况✿★★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火龙骑士动画片✿★★、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✿★★。
按照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96号)第五十六条✿★★、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4号)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和第四项✿★★、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1号)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✿★★,我局决定对宏昌重工采取责令改正✿★★、出具警示函措施✿★★,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✿★★。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✿★★,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✿★★,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✿★★。
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✿★★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✿★★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✿★★。复议与诉讼期间✿★★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✿★★。